
为进一步提升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多维感知能力,近日,两艘无人船在泰州海事局高港塔台试用,联合开展在海事日常执法领域的效能和应用试验。此次试用的无人船为珠海云洲智能科技公司设计研发建造,属国内最新一代智能无人船,已经在多个领域实现技术突破并取得行业领先。
“L30型”无人船,具备无人驾驶和有人驾驶两种模式,设置2个驾乘位,船长7.5米,船身全铝合金材料,满载重5吨,可适应5级海况,汽油机动力推进,最高航速可达40节,续航超过300海里,船身全水密布置。“M75B型”无人船,为纯无人驾驶模式,船长5.3米,船身全碳纤维复合材料,满载重1.3吨,可适应4级海况,柴油机动力推进,最高航速可达30节,续航超过150海里,具备自扶正能力。两款无人船型都具备国内最高的技术水平,此次将在长江狭水道做进一步深度的海事日常执法领域效能和应用试验。
最新一代智能无人船标准搭载了导航雷达、激光雷达、光电摄像、警闪灯、喊话器、甚高频、AIS等装置,核心操控基站使用云洲自主开发的IVOS智能操作系统,支持遥控窄带、4G/5G公网、无线电专网、卫星等多种通信模式,并可优先选择强号源。依托智能化设备和软件系统集成,无人船可实时有效地感知船舶周边环境及通航情况,及时与其它船舶建立通讯联系,自主开展水域巡航或定点值守等任务,智能捕捉船舶目标,自动实现绕行、减速或停航等避障动作,并通过画面实时回传基站,便于操作人员及时发现异常目标或行为,完成远程喊话、甚高频提醒、违章证据固定等处置动作。无人船在信号中断等异常情况下,可实现自动返航。
最新一代智能无人船机动性更强、装备智能化程度更高,在船舶高峰流交通组织、重点区域警戒及长时间驻守、显性违法行为查处、夜间突击巡查、水上应急救援等海事日常执法领域中,能够有丰富的应用场景,也具有独特的自身优势。特别是无人船能够承担一些比如船舶火灾抵进侦察、浅水区域巡航探测等常规海巡艇不便执行的任务。无人船的拓展应用,将创新海事监管手段、丰富巡逻艇船型,有效节省紧张的人力执法资源,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
推进无人船在海事执法领域试用,是贯彻智慧长江建设要求、提升全要素水上“大交管”监管服务效能的重要实践。泰州海事局将在江苏海事局统筹领导下,加快探索更多无人船在海事日常执法领域的场景应用,充分挖掘应用潜力,联合开展无人船在长江狭水道避碰技术研究、无人机与无人船融合应用研究、智能AI识别技术研究、与海事信息化系统融合对接研究等,实现更多的智能感知、智能识别、智能预警,推动无人船更好地辅助海事日常监管执法,助力科技创新在水上交通领域深度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