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经济要素流动效率、助力港航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7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印发了《关于全国实施海船转籍登记“不停航办证”服务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长江海事局决定自2023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海船转籍登记“不停航办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原《长江海事局关于在长江安徽段试点海船转籍登记“不停航办证”服务的通告》(2022年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全国实施海船转籍登记“不停航办证”服务的公告》
长江海事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