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近,船舶陆续返港,锚地与临停区锚泊船舶显著增多,据气象部门信息:春节期间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多发,为共同做好春节期间水上交通管理,确保节日期间停航船舶安全,小编精心整理了两个案例
案例一
022年6月7日傍晚,“红航驳XXX”因走锚,与在扬泰临停区锚泊的“洲海XX”发生碰撞,导致双方船舶均有不同程度损坏。事发时正值长江洪汛期,水流急速,“红航驳XXX”轮走锚,值班人员疏忽瞭望职责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案例二
2016年6月29日,并绑锚泊的“华翔XX”“华翔XX”“银祥XX”三船因走锚进入大通水道航道内,在长江#245红白浮连线以上约100米处,与正在下行的“皖马货XX”轮发生碰撞。此次事故中,三艘船舶均处于无人值守状态,船舶走锚后无人及时应对,是导致形成紧迫局面的重要原因。

锚泊船发生碰撞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锚泊船走锚与另一艘锚泊船发生碰撞;
2、船舶驶入、驶离锚地时,由于其操纵船舶过程中的失误导致与锚泊船发生碰撞;
3、锚泊船未能在规定的锚泊区域锚泊或者锚泊船受转流影响偏出锚地,致使在航船不能正确判断局面和形势,导致碰撞事故发生;
4、锚泊船未能正确显示号灯和号型或者鸣放声号,致使在航船未能及时发现锚泊船或者正确判断其动态,导致碰撞事故发生;
海事提醒
1.船舶锚泊应充分考虑风、流及船舶自身尺度、空载等因素,应在海事管理机构指定或划定的锚地、停泊区内停泊,不得在主航道以及桥区、叉河口等水域锚泊;
2.船舶停航前,应对船舶及其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重要机器、设备随时可用;
3.船舶锚泊期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妨碍他船的正常航行,应当正确显示号灯、号型;
4.船舶锚泊期间应按规定留有足够的值班船员,船员值班应当注意收集天气、水位的变化,密切关注寒潮、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信息预警,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5.船舶锚泊期间要注意用电和用火安全,提高风险意识,不得在船上燃放烟花、爆竹;
6.船舶在港锚泊应当严格遵守防污染规定,防止机舱油污水、生活污水、垃圾等污染水域;
7.加强锚泊船之间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强化船员停(锚)泊值班履职意识,切实做好船舶停(锚)泊期间值班工作,防止无人值班或值班不到位导致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