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治理“船舶配员不足”突出违法行为,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促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长江黄石、九江海事部门开展船舶配员核查。
近日,按照选船派单要求,黄石蕲春海事处蕲州海巡执法大队对锚泊船“康源**”“欣豪”开展登轮一次查,严格配员核查。海事执法人员逐一对照船舶进出港报告信息、随船船员适任证书和在船人员,通过照片对比、信息核对、电话询问等方式,确认人员动态。针对船舶满足值班要求但有人员离船的情况,海事执法人员对离船船员证书进行拍照留存,要求船方在人员回船后申请复查,复查通过才能离锚上档。
8月28日晚,九江新港海事处金鸡坡海巡执法大队根据派发的工作清单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执法人员对“华通、赣南昌货”轮开展现场监督和船舶配员检查。海事执法人员在登轮第一时间向船方出示执法证件,同时对船舶法定文书记录、污染物交付记录、无线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其中重点对船舶配员情况进行仔细核查。海事执法人员根据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对船舶配员是否符合要求,将船舶进出港报告与在船船员进行一一比对,并仔细核查船舶在船船员人证是否一致、是否存在租借、伪造船员适任证书等违法情况,确保人证相符,配员齐全。
下一步,长江海事部门将持续加强船舶配员不足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和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秩序。
海事部门提醒:船舶配备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求的适任船员是保障航行安全的基本条件之一,也是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当前强对流天气频繁,随时可能出现突发情况,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定期检查系固设备情况,锚泊期间要留足值班人员,确保锚泊安全。同时密切关注水位变化,合理装载货物,确保船舶航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