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船员朋友们提出了一些问题,一起看看吧。
问:在锚地待泊,报了锚地的进港报告,再靠码头,需要先报锚地离港然后再报码头进港吗?还是直接更改报告就可以?
答:如在锚地有人员上下、污染物接收、物资采购等计划,需要先报锚地离港,再报码头进港。如无前述这些情况,有码头作业计划,只是去锚地抛锚等泊位,可以直接报码头。
问:我船货物在同一个码头1号泊位卸货,2号泊位装货,移泊前要先报出港再报进港吗?
答:船舶码头作业点变更或港内移泊时,应以拟移泊泊位为出港目的地进行出港报告,后以拟移泊泊位为进港目的地进行进港报告。
问:进出港报告中载货物数量怎么填写?是代理申报数量,还是实际测量的船舶量,还是出库量?
答:进出港报告中载货数量按照实际载货量填报,可以按照码头给的运单数据填报。
问:船舶进出港报告报错了怎么办?已经报了港,船期有变化,应该怎么办?
答:当船舶报告的信息发生变化或者与实际不符时,应当变更报告或撤销后重新报告,并注明原因。
问:江上信号不好,暂时无法进行进出港报告,应该怎么办?
答:因信息平台或者系统故障无法报告的,可通过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及时报告进出港信息。因无信号导致无法报告的,应在通信信号恢复后立即报告,并注明原因。
问:未按规定报告有什么后果?
答:船舶应当如实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不得谎报、瞒报进出港信息,并对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对存在谎报、瞒报船舶进出港信息、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报告不准确等行为的,海事管理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海事提醒
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是海事管理机构掌握到港船舶动态、维护水上交通秩序的重要手段。请船员朋友们严格按照《船舶进出港报告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进出港报告,避免错报、谎报、瞒报等行为发生。